1.合肥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2.真金白银!合肥发布人才发展若干政策

3.合肥人才补贴2022新政策

合肥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合肥市租房扣除标准最新-合肥住房租金按每月多少的标准扣除

合肥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补贴政策:

合肥市住房租赁补贴覆盖重点产业企业人才15464人,补贴发放6802万元。其中高层次人才535人;高校毕业生14929人,其中本科10019人,占比67.11 % ,硕士4812人,占比32.23%,博士70人。新落户申请通过15290人,发放租房补贴4561万元,从专科到高层次人才,人才结构层次多元。

合肥本科生租房补贴办理流程: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在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合肥市在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人才招引、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一)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由依托单位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合作共建,共建方签订具体投资协议,强化属地主体责任,落实物理空间。

(二)运营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运行起五年内,每年根据其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运行、研发经费支持,包干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人才培养、研发及产业化等,支持资金每年最多不超过2000万元。经费支持规模通过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并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

(三)人才招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合办〔2020〕18号)等市现有人才政策支持。

(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鼓励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及所孵化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所孵化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最长不超过5年。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及其培育企业积极申报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支持。

真金白银!合肥发布人才发展若干政策

近日,合肥市出台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立足发展所需、创新所需和人才所需,面向重点产业链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用人主体,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定制了一系列普惠性、特殊性举措,精准服务保障人才在肥创新创业。

一、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后(分为A、B、C、D四个类别),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1.A类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

2. B、C、D类人才:

人才公寓: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180m_2; 、140m_2; 、120m_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180m_2;、140m_2;、120m_2; ,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岗位补贴:享受5年岗位补贴,前3年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二、专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范围

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1.可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

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3.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1)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120m_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20%优惠。(2)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面积不高于120m_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3)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4)特别优秀的人才或成建制引进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_2;、70m_2;和50m_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申报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

四、高校毕业生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1.博士

人才公寓:新来合肥市就业的博士,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_2; 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1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90m_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_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按每年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2.硕士、本科生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70 m_2;和50 m_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五、其他服务政策

(一)海外引才奖励。鼓励猎头机构或个人为合肥市企业引荐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海外研发人才,每成功引进1人并认定为A类或B类人才的,按人才引进后年薪的30%,给予猎头机构或个人引才奖励。其中,引进A类人才最高奖励30万元,引进B类人才最高奖励20万元。

(二)柔性引才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属事业单位从市外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团队),按年度计税报酬的30%择优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在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企业在肥转化且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度可参照享受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四)人才项目支持。1. 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扶持:每年遴选一批在肥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市天使投资基金扶持。2.“合肥市领军人才计划”:在合肥市产业领域和教育、文化、卫生、规划、建设、审计、技能、乡土等专业领域,每年遴选认定一批“合肥市领军人才”。在产业领域,创新类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给予200万元项目经费,对其中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类可给予10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可给予500万元项目经费;在专业领域,给予每人5万元工作经费。3.“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在文化、教育、卫生、外专、农业、技能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名师、名医、名家的作用,以“名师带徒”方式分批组建300个左右工作室,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15万元至20万元工作经费。

(五)博士后政策。1. 建站补助: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建站补助。2. 生活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3. 留(来)肥津贴: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

(六)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对合肥市在世界技能大赛中新获得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给予代表中国队参赛的选手3万元奖励,并给予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相应奖励。对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人才,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的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经评选产生)和“江淮杰出工匠”的给予5万元奖励,新获得省技能大奖的给予3万元奖励。

(七)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普惠性人才政策。1.安居: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户后即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35周岁以下的博士,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资格、租房补贴政策。2.创业: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

(八)对各领域引进的优秀人才或团队,经相关领域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可按条件参照享受合肥市相应人才政策。《若干政策》自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咨询:

“12345人才专线”:0551-12345

合肥市人才发展集团:

0551-65532185

0551-65900788

1915512149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问:我是一名高校毕业生,打算到合肥工作,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在落户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其中,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下同)、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在肥购房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对新来合肥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可享受3年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按优惠价格购买人才公寓。对35周岁以下的硕士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不受落户条件限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新来合肥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可享受3年住房租赁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2.问:我是合肥某企业的研发负责人(或企业高管),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您可以先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人才认定,根据认定类别(分为A、B、C、D四个类别)和条件申报相应高层次人才政策。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A类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对B、C、D类高层次人才:(1)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购买人才公寓优惠政策。(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3)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可享受3年住房租赁补贴。(4)符合条件的可享受5年稳岗补贴。(5)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在合肥市产业领域、专业技术领域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还可申报“合肥市领军人才计划”,享受创业类或创新类项目经费支持。

3.问:我是一名规划建设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希望到合肥市有关部门工作,请问需要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对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合肥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可以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配偶随调、子女教育等服务保障政策。

4.问:我是一名在合肥某企业工作的技师,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以不受落户条件限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可享受3年住房租赁补贴。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还可申报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

5.问:我是合肥一家科技型企业的负责人,我们企业希望通过柔性引进的方式从外地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请问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属事业单位通过顾问指导、兼职聘任、联合攻关等方式从市外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团队),按年度计税报酬的一定比例择优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6.问:我是合肥一家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打算将科技成果在合肥就地转化,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对在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企业在肥转化且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度可参照享受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7.问:我和科研人才团队打算在合肥成立企业,请问人才政策中有投融资支持吗?

答:合肥市每年遴选一批在肥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通过市天使投资基金给予扶持。

8.问:我是一名在合肥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生活补贴。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可享受留(来)肥生活津贴。

9.问:请问《若干政策》发布以后,作为政策对象,我们要如何申报?

答:《若干政策》自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关于与此前出台的人才政策衔接问题,根据《若干政策》规定,我市已出台的有关人才政策在《若干政策》中未予明确的条款,不再执行;已出台的人才政策与《若干政策》不一致的,以《若干政策》为准;此前已批准分年度拨付的奖补项目尚未兑现完毕的,仍按原标准兑现。

为让政策尽快落地兑现,我们将发布人才政策“一本通”,并组织人才政策进高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关于政策申报:对于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普惠性政策,主要通过网上申报,免评即享,网上申报系统更新上线后,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柔性引才补贴、市领军人才计划等人才项目申报,主要根据政策执行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

合肥人才补贴2022新政策

合肥市于今年

发布了《合肥市服务人才

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并于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

那么今年的人才政策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跟着肖肖去看看吧

(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后(分为A、B、C、D四个类别),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类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

2. B、C、D类人才:

人才公寓: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180m2 、140m2 、120m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180m2、140m2、120m2 ,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万元、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岗位补贴:享受5年岗位补贴,前3年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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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1.可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

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3.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1)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120m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20%优惠。

(2)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面积不高于120m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3)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4)特别优秀的人才或成建制引进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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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2、70m2和5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万元、2万元和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申报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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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1.博士

人才公寓:新来合肥市就业的博士,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2 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1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90m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按每年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2.硕士、本科生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70 m2和50 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和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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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外引才奖励。鼓励猎头机构或个人为合肥市企业引荐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海外研发人才,每成功引进1人并认定为A类或B类人才的,按人才引进后年薪的30%,给予猎头机构或个人引才奖励。其中,引进A类人才最高奖励30万元,引进B类人才最高奖励20万元。

(二)柔性引才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属事业单位从市外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团队),按年度计税报酬的30%择优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在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企业在肥转化且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度可参照享受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四)人才项目支持。1. 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扶持:每年遴选一批在肥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市天使投资基金扶持。2.“合肥市领军人才计划”:在合肥市产业领域和教育、文化、卫生、规划、建设、审计、技能、乡土等专业领域,每年遴选认定一批“合肥市领军人才”。在产业领域,创新类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给予200万元项目经费,对其中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类可给予10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可给予500万元项目经费;在专业领域,给予每人5万元工作经费。3.“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在文化、教育、卫生、外专、农业、技能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名师、名医、名家的作用,以“名师带徒”方式分批组建300个左右工作室,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15万元至20万元工作经费。

(五)博士后政策。1. 建站补助: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建站补助。2. 生活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3. 留(来)肥津贴: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

(六)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对合肥市在世界技能大赛中新获得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给予代表中国队参赛的选手3万元奖励,并给予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相应奖励。对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人才,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的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经评选产生)和“江淮杰出工匠”的给予5万元奖励,新获得省技能大奖的给予3万元奖励。

(七)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普惠性人才政策。1.安居: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户后即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35周岁以下的博士,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资格、租房补贴政策。2.创业: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

(八)对各领域引进的优秀人才或团队,经相关领域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可按条件参照享受合肥市相应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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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政策》自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市已出台的有关人才政策在本文件中未予明确的条款,不再执行;已出台的人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此前已批准分年度拨付的奖补项目尚未兑现完毕的,仍按原标准兑现。

政策咨询:

“12345人才专线”:0551-12345

合肥市人才发展集团:

0551-65532185

0551-6590078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