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社区租房信息宁波-宁波白云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电话号码
1.贵阳白云区廉租房在哪里
2.广州白云区如何申请公租房
贵阳白云区廉租房在哪里
贵阳白云区廉租房有三个,地址如下。
1、七冶廉租房,位于贵阳市白云区大山洞社区服务中心大山洞。
2、刘庄廉租房,位于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中路20号附近。
3、麦架镇廉租房,位于贵阳市白云区文华路西150米。
广州白云区如何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办理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2.申请时上一年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见下表)。
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购买、出售、赠与、受赠、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房产产权转移)。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房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购房优惠政策。
公租房申请办理资料:
一、《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原件。
二、《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原件。
三、户籍证明:申请对象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四、居民身份证明:
(一)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二)申请人配偶非本市市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
五、婚姻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六、住房证明: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住房情况声明书》原件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对象在本市拥有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复印件,如房产证等;承租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借住的由出借人出具书面证明、租赁合同或提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居住情况声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原件;
(三)户籍地址的房屋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七、收入证明:
(一)申请对象应当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指的是由申请对象所服务的机构或个人开具的有关证明申请对象某段时间内收入的证明文件);申请对象有村(居)集体分红的,还应当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农村居民)》。
(二)申请对象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收入证明》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以及退休金明细或退管办出具的相应收入证明文件;
2.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提供《失业证》复印件及《收入声明书》;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无法提供《失业证》的,则需到当时办理灵活人员就业参保手续的地方开具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
5.在校学生应当提供在校证明文件原件;
6.若申请对象因为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应当提供《收入声明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八、家庭财产证明:
(一)拥有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已协议买卖的房产以及本市外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评估申报表》及相应产权权属文件;
(二)拥有机动车辆的需提供《机动车辆情况申报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辆近期照片。
九、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户籍迁出本市市区城镇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十、计生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18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属违反计划生育的,应提供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提供当年和上一年有效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复印件。
十二、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的家庭,提供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复印件。
十三、属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四、孤儿年满18岁以上单独申请的,提供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五、申请对象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房产产权转移(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现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证明及住院病历、医疗费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六、选择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的,需提供申请人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十七、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对象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确认,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为A4纸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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