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哪个城市租房子最便宜

2.新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3.河南新乡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中国哪个城市租房子最便宜

新乡一室一厅租房子信息-新乡一室一厅出租

首先:中国很大,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房价表标准,地区收入也是不同的。

每个地方房租房源不同,房价均存在高价和低价,房租的省会城市,要到西部不发达地区,不要到民族地区。

只能说平均价中那些城市房价高而无法统计那些地方房租低,因为没有实际意义。以2013年全国房租贵十大排行榜来说,北京第一,上海第二,深圳第三,2014年前三名保持不变。

没有低只有更低……有些郊县的房子……180平米的,300块都可以租到,而且还能达到中装的水平

一线城市也有的房子,挨着上海、北京有的区比二三线城市的房租还,而且交通也还算方便。要求不是很高的租下完全生活质量提升几个level啊。

所以,说明一个问题,只能是你需要到那个城市进行生活,就对比那个城市的消费和房价。

新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公租房申请流程:

1、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新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1、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均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重点供应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单位租赁住房,优先供应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居住,房源有剩余的,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社会家庭或个人供应。

2、申请人申请新乡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在计算人均住房面积时,只计算申请人在新乡市区内的住房。申请人申请平原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泉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在计算人均住房面积时,只计算申请人在相应区内的住房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已承租一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5、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保障: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居住,因房屋被征收,在本市市区内无其他住房的;

(三)在本地工作的市级以上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烈军属、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家庭;

(四)无子女的`孤老家庭。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河南新乡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今后经适房应该多建60平方米的还是9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不到1100元能否买得起经适房?昨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举行《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论证会。会上,专家们倾向多建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开发商和群众代表倾向于建90平方米的房子,同时关于申请的经济条件也成为争论的焦点。

关键词:房子面积

建60平方米还是90平方米

经适房申请对象从中低收入者变为低收入者,是这次办法修改的最主要目的,按照国家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郑州市近期公布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而即将取消的老规定中是120平方米以内。

面积之争成为首个争论焦点。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开举认为,征求意见规定,90平方米的面积有点大,最多应该控制在70平方米,这样才是真正给困难户提供的房子。

群众代表程黎明说,60平方米和90平方米的申请条件分开,比如三口之家就应该申请90平方米的。

郑州市政协委员梁崇巍说,按照目前郑州市的消费能力,经适房建设宜小不宜大,应该以60平方米为主。

“我认为郑州经适房申请标准不应突破国家规定面积60平方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处长李海僧说。现在国家对土地利用把关很严格,因此应集约利用土地盖房子。

开发商代表杨娜说,据她调查,目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平均人口为3.7人,如建60平方米,实际得房率才40多平方米,平均一个人才十几平方米。另外本来建经适房利润就低,60平方米的房子实在不好卖。

关键词:经济标准

人均1100元能否买得起经适房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275元乘以4=1100元),而符合条件的买不起经适房,买得起的又不符合条件,这是群众代表算的账。

群众代表魏金刚说:“我在郑州工作了30年,也没买到经适房,以前是不了解政策,现在按照新政策我又失去申请资格了,现在的新标准太苛刻了。”

他认为应该把申请条件提高到人均收入1600元左右,因为一套经适房,即使是贷款,如果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1600元,还是买不起。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条件的三口之家,两个大人加起来2200元,除掉生活支出,连还经适房月供都难。

来郑州打拼七八年还买不起房子的群众代表程黎明也说,1100元的标准太低了,按照这个标准,三口之家在郑州租房子,每月支出一室一厅约400元,两室一厅约600元,再加上孩子支出,根本就买不起经适房,建议把申请标准提高。

关键词:轮候制度

先来后到是否有损公平公正

从摇号变为排队轮候,如何体现公正公平?魏金刚说,轮候制度关系到经适房分配制度,不应仅仅根据先来后到排队,而应根据困难程度来定,比如无房户和有房户比起来,肯定无房户更加困难。有房户也应该根据不同人均面积来定,更困难的家庭优先。

郑州开发区法院院长、市行政法学会会长郑水泉认为,经适房应该对无房户优先排号,优先解决困难户。

关键词:建设比例

占年度总开发30%以内是否太含糊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经适房年度建设计划应控制在当年住宅建设总量的30%以内,一些代表认为这个数字太含糊了,不利于推动经适房建设。

魏金刚说:“这个比例关系到全市经适房的供应量,本来开发的经适房就不够群众住,现在限制在30%以内,1%也是以内,我感觉应该达到40%才能满足群众所需。”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沈开举也认为,这个比例的伸缩性太大。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该条是为了限制开发商开发,因为土地划拨、销售无风险等原因,目前开发商对经适房开发热情高涨;同时加上廉租房以及今年即将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等,加起来福利房建设将达到总量50%的建设比例,因此群众不必担心比例过低。

关键词:货币补贴

“弃经买商”还要给补贴吗

征求意见稿规定,已取得购房证的申请人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择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对其所购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给予一定的货币补贴。

昨日,有代表对此提出异议,郑州市人大代表李刚说,既然申请人已经有能力购买商品房了,为啥政府还要给货币补贴呢?既然是对低收入家庭的政策,就没必要对这部分人补贴了。沈开举也认为,没必要给想买商品房的经适房购房者货币补贴,这一条规定实在应取消。

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一条是去年金融危机条件下,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而出台的,当时公布的货币补贴政策时间也是2009年年底截止,随着房地产形势好转,下一步是否继续采取这个措施将研究。

关键词:申办程序

三级审核两级公示能否简化

为了杜绝弄虚作假,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申请经适房应该三级审核两级公示,不是像过去那样直接到经适房管理中心申请,在房地产网站公布就够了,而是要经过办事处、乡镇,区房管局,市经适房建设管理机构三级审核,分别在社区和房地产新闻网上公示,每次公示时间都不得少于10日。

程黎明说,新的程序初衷是好的,但是非常麻烦,时间跨度长,另外还规定外地迁郑人员还要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会不会因为无法提供相关手续而不能申请经适房?会不会因为跑程序还要托关系送人情,增加群众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他还认为,公示期不少于10日,没有上限的规定,也是不尽合理的。“希望对无房户简化审批手续。”

人大代表李刚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由区民政部门来提供家庭人均月收入证明,是否可信准确?区民政局不是办事处和社区,能否像基层一样了解申请人的经济情况?程黎明也认为这一款不好操作。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处长李海僧也认为能否把申请程序再简化一下。

关键词:房子买卖

经适房能不能上市交易

每次经适房管理办法修改,关于经适房是否应该上市交易的问题都是争议焦点。一些与会代表提出经适房根本不应该上市交易。

“经适房是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主要用于居住,不是为了投资,不能上市交易!”魏金刚说,“这样能从根本上限制以投资为目的的人花心思、钻空子买经适房。”他还说,经适房家庭生活条件好了,不想要这房子了,就由政府回购。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处长李海僧说,“根据国情和我省实际,我认为应该对经适房交易严加控制,以政府回购为主。”

郑水泉则认为,不应该限制上市,“既然卖给人家就不要管那么多了”。

另外,还有群众代表认为,经适房不应该限制上市,如果买经适房的人花十几万元买了经适房,十几年后由政府收回,那对相对贫困的购买者更不利,因为如果用这些钱买了面积小一点的商品房,十几年后再出售可能也会增值不少。

关键词:购房人利益

开发商不得高于3%的利润如何监管

魏金刚说,征求意见稿中说,经适房采取项目法人招标方式,既可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政府组织建设。他希望尽量由政府主导建设经适房。

“政府建设的经适房价格低质量有保障,因为办法还规定,市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适房按成本销售不得有利润,而开发商建经适房利润率不得高于3%,这样比起来,政府建的经适房肯定更便宜。”

不过有开发商代表现场对此条提出异议,认为这样会导致开发商开发的经适房不好卖,缺乏公平竞争性。

魏金刚还提到,关于开发商交房时间的承诺规定应该加上,因为这是群众最关心的。

他还说,征求意见稿中对骗购经适房行为追究责任,同时对过去骗购经适房的情况也要追究。

“买号的事儿我听说过,说明目前经适房管理中存在漏洞,应该重新成立一个经适房管理机构,人员比例重新分配,让无房户占三分之一的比例!”这个听来有点天方夜谭的建议让与会者惊诧。

征求意见稿虽然规定,开发商开发经适房的利润率要在3%以内,那么实际能否控制利润从而让群众得到实惠呢?郑水泉说,如果开发商开发的房价高了,说建材涨价等,成本涨了,政府也不好核算3%的利润率啊,应该出台更具体的监管办法来控制这个利润率。

另外他还提出了与众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应该把经适房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8%的规定提高到10%。“这样有利于提高开发商建经适房的积极性,最终有利于抑制房价”。

也有群众代表提出,既然允许开发商开发商业网点,这些出租的费用是长期的,商业网点的利润应该也算在3%以内的利润里,是否算入应该写到办法里。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细化。(记者 尚若云)